要看具体情况
追问:已经离婚两天后,两人就男方的房产签订协议说男方死后,该房产由他们的女儿继承,他将来另娶的妻子和子女不能继承,并进行了公证。后来男方单独去公证处撤销了该协议。现在男方已去世,他前妻以他撤销公证书她不知道为由又申请公证处撤销了他的撤销书。现在他与前妻的女儿凭那份曾被他撤销过的协议要继承房产法院会支持她吗?(现在他的老母亲还健在)他在撤销那份协议书后还写了他与前妻的女儿不能继承他名下的财产的遗书。
追问:后来,男方娶了妻也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女儿还未成年
回答:协议有效
追问:他们在签订那份协议书后,女方又就他们的财产分割起诉到
回答:你想表达什么?
追问:他们签订议书后,女方又就他们的财产分割起诉到法院,法院进行了调解,对他们的财产重新进行了分割,调解书的内容并没有关于男方死后的财产处理规定。那么这份法院的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不是大于之前的那份协议呢?那份协议明显的侵犯了他后来妻子、女儿与母亲的合法继承权了,这样的协议真的有效吗?
追问:分割给男方的房产当时还外欠4.9万元及利息,是后来他与后娶的妻子一起偿还的,她后妻对那份房产是否拥有一定的份额?
回答:先前的协议是有效的,算男方离婚对于财产作出了处分,归前任妻子及子女所有,对于后来取得的财产归你以及你子女所有,你这个关系太复杂了,遗嘱在你手上吗? 遗嘱也是有效的,你也可以用遗嘱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