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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在县道(限速60)发生交通,我方驾驶机动车(60−
您好,请问在县道(限速60)发生交通,我方驾驶机动车(60− 您好,请问在县道(限速60)发生交通,我方驾驶机动车(60−70km/h)撞倒横穿马路的行人那个行人是横穿马路一路往前冲,在距离她有一段路的时候我按了喇叭并且减速,但是行人视而不见一样往前冲,4车道,行人从驾驶位左手边往我方车道一路小跑,跑到右反光镜处也就是我方车道白色虚线处突然停下,避让不及,行人距离人行横道20米,导致行人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肩胛骨骨折,肋骨骨折,以及膝关节骨折,然后送往医院垫付了4万元的医疗费,后续手术费用等暂时未支付,现保险公司说人伤只赔付医保范围内的70%,要求剩余30%按我和伤者家属责任划分,但我买的保险是全保,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赔付金额为100万元,并且显示投保了不计免赔保,只赔付70%是否合理,那这个不计免赔买了为什么依然不能全赔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
提问时间:2018-10-1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