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开放商要求住二楼、三楼的住户补市场差价,是否合理。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看合同约定。
您好!
不合理。要求按照拆迁补偿协议执行。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不合理,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详情可来电来访。
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履行。
你好,当然不合理,按照你们当初签订的房屋安置协议执行
你好!按当初双方房屋安置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关键要看当时的拆迁协议是怎么约定的。
你好,不合理,要求履行拆迁协议。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