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上海户口迁入条件
上海户口迁入条件 本人母亲与继父现均属上海市户籍。继父于2004年在沪退休,母亲是在外地退休后,再迁入上海市户籍的。
两位老人皆为退休人员,身边无子女照顾。
本人是独子,现年28岁,身体健康,未婚,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
根据查询到的政策: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照顾老人”政策问题的复函 沪人[1988]160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意见》规定,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取消对八类人员户口迁移的限制中的第四条
请问我是否符合照顾老人的政策?如果符合,需要去哪里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zix……(上海)
提问时间:2012-12-30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