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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打架纠纷

打架纠纷 我一个亲戚在外打工时与工友发生摩擦,用剪刀扎伤了对方的眼睛致对方眼睛轻度伤害,现在已经康复出院并可以正常工作;我亲戚在没有等待当地警方处理完双方纠纷的情况下,离开当地去上海打工,在上海登记时被警方发现是网上通缉犯,现在已经关进拘留所等待江阴警方去上海提人回案发地处理;江阴警方提供的信息是对方已经联系不上了无处查找,请问遇到这种情况 1、警方关押的时间有没有限制 2、如果对方联系不上当地警方应该如何处理才合法 3、超过多长时间法律起拆无效。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奔波的人(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0-06-14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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