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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夫妻名义申请经济适应房,写我的名字,房款一次性交清都是父母出的!离婚后法院会怎样判决!

我夫妻名义申请经济适应房,写我的名字,房款一次性交清都是父母出的!离婚后法院会怎样判决! 1.为了结婚,09年3月份登记领证后,我以夫妻名义申请经济适应房,产权人写我的名字,房款是父母一次性付清!有银联单根证明!父母口头说房款是赠与我的,所以写我的名字,可是无书面指明!离婚后法院会怎样判决房子的归属?
2.我和父亲商量现在去做个赠与更正还来得及吗?做更正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3.假如离婚,房子分配的时候,房价是按照购买价格还是商品房价来估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60036……(山东)
提问时间:2010-06-14 18: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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