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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7年7月份入职x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后转正,并且已经说清楚了要交社保的
我在2017年7月份入职x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后转正,并且已经说清楚了要交社保的 我在2017年7月份入职x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后转正,并且已经说清楚了要交社保的,到了三月份才发现公司并没有给我交也没有补缴试用期的,但是一直在工资里扣除,跟总部人事了解后说转正交社保要提交申请,然后负责我们分部这边的人事不知道就没有提交所以一直没交,到三月份才补缴了一二三月的,之后才正常交的,(试用期没扣社保,也就是七月13到九月十三,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三个月扣了费但没交的也没退给我,直接不想到后面一二三月应扣的部分了,也就是说一二三月没扣,但给我交了)像这种情况我要求补偿之前没交社保的五个月的公司部分应缴费用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8-10-15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