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和同学手拉手在学校院里一起跑突然被同学拉两个人同时倒地
据过错承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过错承担。
有证据证明可以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该同学存在过错,比如说推壤等行为,可以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