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买方以产品没达到合同字面要求拒付尾款
买方以产品没达到合同字面要求拒付尾款 我方与一公司签定了一个价值3.5万元的设备合同(预付40%),后期买方要求增加功能又增加5000的费用,但未签定合同,设备按照买方要求做过去了,但买方一直以设备生产产品未达到合同要求的精度要求为由拒付尾款(买方知晓对方产品绝对不可能做到这个精度),当时签定时我方的理解为检测精度(设备能达到该要求)。该设备失败本身原因并非是精度原因,而是买方提出的解决买方产品的加工方式有问题,所以设备失败,签定合同时我方并不知晓对方要实现该目的。中途经过协商买方同意再支付1万元货款,并归还设备给我方,但当我方把1万元发票给到对方后,对方不再同意归还设备,而且1万元货款也没有支付。请问我方起诉的话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umafu(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8-10-14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