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请求帮助

请求帮助 去年我和同学租了一套房子,合药规定按季付款,并交两个月的压金,(合同我没签,是同学签的)今年6月分本来我们应该付房租了,可身上没那么多么钱,就打电话和房东商量,他同意推迟一个月,可到7月份在我们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房东拿走了我的证件和放在那里的所有东西,我想问一下房东这样作合法吗?在我没签和同的情况下我也算违约吗?公安机关可能帮助我拿回我的东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fe……(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08-08-29 14: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