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济南某酒店这种行为是拖欠工资吗?
济南某酒店这种行为是拖欠工资吗? 我在济南某酒店从事销售经理工作,工资是基本工资加提成,在公司的提成方案里明确规定:销售经理的提成根据个人完成业绩计提,并每月扣除总提成的20%作为信誉保障金,信誉保障金主要是防止销售经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呆账、死账,以促进其积极收账,在年底根据个人账务情况进行发放。如有无法收回账款时,从信誉保障金中扣除,或把信誉保障金押在酒店,待账款收回后予以发放。现在的问题时,本人5月份辞职,4月份的信誉保障金500元多扣除后应得提成是3000左右,酒店以本人12月份有4000多元账款未收回,不予发放。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并且酒店口头承诺提成在次月的15日发放,4月分提成拖至6月8号才发,是不是拖欠工资?如果是违反劳动法,该如何起诉酒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ash58(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06-14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