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年轻人和 老人打架怎样处理
关于年轻人和 老人打架怎样处理 我们家在95年村里批给我们的房基地并且使用至今。紧挨原乡政府,后来乡政府在 2002年以抵债的方式卖给了我村人。他买过去后于2005年以排除障碍为由起诉我们到法院。经法院调查我们是村里批的,并且村里给我们出了证明说原乡政府外地基是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是村里的。并且村里当时主管地基负责人也给我们出庭作证。最后法院以排水为由让我们拆房向前平移一米,并且还赔偿他们2350元的损失费。当时我们甚么也不懂就服从法律。也没有上告。于2008年上半年又新建了房子。可现在他们又抢我们房西侧的走水道,他们强行卸砖并且发生打架事件。给我母亲打了。当地公安说不管房基地问题。打架说双方都有伤。不想追究对方的责任。一个年轻男人打一个老太太就没有说法。对方只是脸上要我母亲给抓破不点。可是我母亲伤处比他严重的多。但没有构成伤害。我想问这样的问题怎样处理。我们现在一点办法都没有。我们房后沿的 水怎么排呀。希望您能帮帮我 想想办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勇者(天津-宁河县)
提问时间:2008-12-15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