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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申请造房,原先房屋2套呈现L型, 前面一个东面宽8米深7米, 还有一个后面错位宽6

我家申请造房,原先房屋2套呈现L型, 前面一个东面宽8米深7米, 还有一个后面错位宽6 我家申请造房,原先房屋2套呈现L型,
前面一个东面宽8米深7米,
还有一个后面错位宽6.7米,进深8.7米,
2幢楼房全部拆,在后面那幢申请3间((12米乘8米多深)100平,因为符合建房条例,村里全部同意。
原来隔壁也全部签字,但是隔壁在签字半个月后反悔说影响采光,原来跟西面弄堂有一点五米以上,准备留2米,现在隔壁意思要3米,但是我根据实际情况请人勘测是符合采光权条例的,也符合城市规划的外墙之间的间距1米五以上,现在镇里认为我们有争议就不能送区里去审批,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ohong(上海-青浦区)
提问时间:2018-10-09 20: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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