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追尾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愿垫付,不配合保险直赔协议,跨省异地车辆车险

追尾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愿垫付,不配合保险直赔协议,跨省异地车辆车险 事发地安徽马鞍山,车辆追尾,事故已做认定,无人员伤害;

我方 皖E 无责,对方 苏E 全责;
苏E 车辆行驶和驾驶证均为苏E制,承保保险公司也是苏E地区分支;
但车主既驾驶人籍贯为安徽,当时对方报警报险,但对方保险公司
并未到场,保险公司人员有电话沟通,一周后到4S店通知对方保险
公司到场定损,经协商对方当时答应定损后垫付,后邮寄发票报销,
为口头约定。


一周返回4S店,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员定损后
(可在保险公司电话查询到定损结果),不愿垫付,也不配合办
理直赔授权协议,保险公司无法直接赔付到4S店,对方保险公司
也未给明确答复。不考虑用自己的保险公司追责。
现在 起诉的话 求助以下问题: 
是到事发处理地法院还是被告人或原告籍贯辖区?
有事故认定书和定损单能否胜诉?
是否是要将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一并成为被告,起诉对方保险
公司是直接写保险公司名称还是写对方承保的保险公司地区分支?
除了保险赔付修车费用,还能要求哪些赔偿?
如有委托律师,费用可否由被告支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jiay……(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8-10-09 20:0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