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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工作中被撞身亡,肇事者赔偿不了,我们对工作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提出赔偿

我母亲在工作中被撞身亡,肇事者赔偿不了,我们对工作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提出赔偿 我母亲在工作中被撞身亡,肇事者赔偿不了,我们对工作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提出赔偿,含精神赔偿费5万共36.6万,起诉至法院, 庭长说31万私了,而且这31万包含着单位用其他公司名上的团体意外险8万,说如果判的话只能判30万,这合理吗?庭长意思是精神赔偿费不能跟单位要,请问这是法律规定的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8-10-09 14:2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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