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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嫁女,情况如下:当时我丈夫在我娘家村里小学教书,由于丈夫是教师

我是外嫁女,情况如下:当时我丈夫在我娘家村里小学教书,由于丈夫是教师 我是外嫁女,情况如下:当时我丈夫在我娘家村里小学教书,由于丈夫是教师,是商业户口脱离婆家村里,婆家村里不接受我和孩子入户和土地承包确权,由于丈夫在娘家本村小学教书,所以当时娘家村里和村民组同意接受我和孩子入户,并参加2000年村里土地使用承包权确权,在这期间,户口一直未转出,应交公粮,村民组集体水利工程都参加,2013年3月我和孩子户口从娘家父母户口中分出另立户口,户主是本人,现在村里整体拆迁,土地重新确权,村民组里要收回我和孩子的土地拥有权,不再享有土地权,这是侵犯了我和孩子的利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8-10-0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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