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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协议想反悔,如果打官司,有赢的可能吗
房产协议想反悔,如果打官司,有赢的可能吗 我母亲在90年代初购买一块私宅地花费5万元,名字是写的我妹妹的名字。后于2003年下一边地基,同年父母离婚。04年向舅父借款1.5万下另外一边地基,同年舅父过世,过世前希望母亲不要转让此地,说自己一世没有留有什么给儿子,让表哥和我们一起合资起。04年时此地有人出28万买,母亲因为此原因没有卖。
后房子08年起好,此前口头协议是表哥出全款起房子,但是此间从母亲处拿走7万,统统有字据。他说自己出了14万,但是一年多来也拿不出全套的数据和发票。
10年母亲过世,房产证办了1年多也没有办好,我们姐妹俩都不在南宁,房产证事理一直交由表哥办理。在母亲过世后几天,我们匆匆签订了一份协议,上面协议,卖房款他占45%,我们占55%。现在房产证将办好,我和妹妹逐渐了解了南宁的市场,觉得这样的协议对我们很不公平。房子是母亲一生辛酸唯一留下的东西,我们深深知道母亲为了我们两姐妹的利益一直牵肠挂肚。
现在想问的是,协议已经签订,我们想反悔可以吗?重新改变分配比例是否合法呢?我们要打官司的话,有胜的可能吗? 房产证仍然是妹妹的名字。谢谢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llyW()
提问时间:2010-06-13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