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 今年大学毕业,将武汉市的农业户口注销,准备前往大连。但是到大连派出所落户时,需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而我只携带有“户口迁移证”,大连派出所说我证件不齐全,不予办理。只好将户口带回武汉,准备在武汉将户口补上,武汉派出所说是可以将户口补上,但是需要大连派出所出具证明,“本人未在大连市落户”。现在大连市派出所拒绝出具证明,称他们已取消出具这个证明的政策。
现在的情况的是,我在武汉、大连两地均未能落户,要是搞不好,以后会成为“黑户”麽?遇到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啊?
谢谢各位的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tuut(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12-27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