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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酒后闹事骂人,打人,他家三个人在胡同对我拳打脚踢,用木棒打我头

邻居酒后闹事骂人,打人,他家三个人在胡同对我拳打脚踢,用木棒打我头 邻居酒后闹事骂人,打人,他家三个人在胡同对我拳打脚踢,用木棒打我头,追到我家门洞,把我衣服撕烂,控制住我手和脚,我拼命挣脱,在洗衣机上抓了个东西挥了一下,因为是晚上九点左右,看不清楚,事后才知道他鼻子受伤了,经过法医鉴定,我轻微伤,他轻伤,公安局以故意伤害为由拘留了我,我现在取保候审中,警察在询问中,有诱导我做对我不利的口供,检查院公诉科也一直问他的伤是不是我造成的,我回答天黑看不清楚不知道,但他写的笔录说是我造成的,邻居有一部分责任。我很委屈,明明是他们寻衅滋事在先,我防卫,为什么判我故意伤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8-10-04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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