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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底,我去了个新公司,认识了一个新同事(女),八月21号晚
七月底,我去了个新公司,认识了一个新同事(女),八月21号晚 七月底,我去了个新公司,认识了一个新同事(女),八月21号晚,她微信找我借钱四千,我于八月22号晚,微信转账四千给了她,她后来分两次共还了我两千;到九月一号晚,以以后要一起去旅游需要相机为由,要求我送一个相机给她(3600),我没给,九月二号晚,我提出交往并提亲,她以我没答应她买相机为由说结婚后会怎样怎样,并发送了一个链接(一个男人爱不爱你,一试便知),无奈转款三千六给了她,后来她买了相机,我没看到过(只有她拍了一个照片),也没有一起用相机拍过照;九月六号,她用语音以要买情侣装为由要求给钱去买情侣装,我转款五百,最后并无收到情侣装,她也并无去买,拿钱后去拉了头发。十月一号,她否认借过钱,声称没欠过我钱。。这三种转款,我是否诉讼能追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8-10-02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