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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于2012.10.30登记结婚,现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想离婚

本人,女,于2012.10.30登记结婚,现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想离婚 本人,女,于2012.10.30登记结婚,现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想离婚。我们的共同财产有:一套按揭房和一辆按揭车。共同债务:8万元钱的贷款。另外,我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5岁,小儿子1岁。请问怎样分配合理些?谢谢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
提问时间:2018-10-02 10:2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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