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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后,开发商没有按照一开始得规划修建周围设施,以及向业主收取高价的停车费
新房交房后,开发商没有按照一开始得规划修建周围设施,以及向业主收取高价的停车费 新房交房后,开发商没有按照一开始得规划修建周围设施,以及向业主收取高价的停车费,从合同上的60院每月服务费,现在外加了240每月的停车费。并解释服务费与停车费不同,停车费要按每年的物价涨跌。之前规划得小区门口的商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修建,门口成了一片拆迁到一半的废墟,如果以后别的开发商在修建,可能进小区的路都会杯占有。我想问问,在合同上有一句,停车位是属于业主的,需要使用得业主需向物业缴纳每月60月服务费。那我们是否有权拒绝缴纳240每月停车费,外面的设施环境与交房不符,是否可以上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感恩(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10-02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