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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这份情况说明是否有效?

这份情况说明是否有效? 2007年,我丈夫没有在场的情况下,公婆要我签署一份情况说明,内容是我丈夫名下的一处房产其实是归他们所有的,因为此房是我们婚前财产,出租的房租又都是交给公婆的,我没多考虑就签字了,但是我爱人回来后说房产与公婆无关,我在电话中明确了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字,希望他们有问题自己解决,不要牵涉我,公公在电话中同意了,说这份说明不算数(有录音),2009年,我公公在我签的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声明作废还按了手印,但现在婆婆旧事重提,要夺房产,请问这份说明现在到底是否有效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z9859(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06-13 14: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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