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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不分还本未付息的利息以何种标准计算?
民间借贷不分还本未付息的利息以何种标准计算? 2013年10月21日,出借人借款10万给借款人,借款人立有借据,约定月息1.6%,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次年1月30日,借款人归还本金4万元但未付利息,2017年1月26日,借款人归还本金3万元也未付利息(短信记录有借款人说归还的是本金不是利息),剩余本金2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至今未支付。债权人现在主张:1、归还剩余本金2万元及分期归还本金相对应的利息;2、对分期未付利息主张以约定利率的1.3至1.5倍逾期利息,请问主张是否成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沁阅斋仕(江苏)
提问时间:2018-09-30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