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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帮助

寻求帮助 我是一名残疾人,现年53岁,就职于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作33年,2012年5月8日与部门领导在工作上发生争执,他将我用力推倒,造成腰部损伤,至今无法正常工作,事情发生时我报了110,120急救车将我送去医院,当时110没有出警,在我住院期间向警务督察反映了情况,第三天银川路派出所的安,杨两位警官来医院寻问并做了笔录.7月份的时候通知我们去处理问题,应单位领导请求自行处理(为不影响单位年终考核),但我保留了由公安部门处理的意见(怕他们不处理或处理的不合理),果真如此,到现在半年多了,一直这么拖着不处理,人找不到,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我应该怎么办?我想问一下,一个正常人将一个50多岁的残疾人用力推倒,是否构成殴打,伤害,虽然未构成法律上的轻伤,但我是个双下肢四级残疾人,跟正常人不同的是腰部受伤行动受阻,无法正常上班,现一直在家休息.寻求律师的帮助!谢谢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立新(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12-26 12: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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