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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乘坐出租车,上车之后她开始行走,并问我地点,说好地点后,
今天乘坐出租车,上车之后她开始行走,并问我地点,说好地点后, 今天乘坐出租车,上车之后她开始行走,并问我地点,说好地点后,她要收我20元(正常起步价8元)听到价格后我觉得太坑就选择下车 车子行驶出一百米左右,出租车司机说要收我8元,我说才走了一段路,为什么要收8元,我就给了她2元下车了。在我下车准备打滴滴的时候,她把我的两元钱丢出窗外,并且下车在不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拍了我和我弟弟的照片。并且在当晚将照片发在同城的士师傅的微信群里,并在群里说我乘坐出租车不给钱,请问她这样的做法是否侵犯了我的肖像权、人格权并且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是否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roma(云南-迪庆)
提问时间:2018-09-24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