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这里先用张王李赵来形容当事人。比如张叫人打了王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这里先用张王李赵来形容当事人。比如张叫人打了王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这里先用张王李赵来形容当事人。比如张叫人打了王,然后李路过去询问王(因为李之前认识王。张,王,李三分都系未成年)结果张过来寻衅滋事,先动手打了王,然后李看不过去予以反击。之后已经达成和解。事后张又叫了赵来打了李。赵来了之后未经交谈就大打出手,情节比较严重。(赵系成年人,是张的姐姐和姐夫,都是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之后李先自费看了病,请问谁的责任多一点?这个李的看病费谁应该来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8-09-24 05: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