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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8年7月25日因为资金周转借了一笔民间贷款,金额为10000元

你好,我在2018年7月25日因为资金周转借了一笔民间贷款,金额为10000元 你好,我在2018年7月25日因为资金周转借了一笔民间贷款,金额为10000元,扣除当月利息1500,到手为8500元,规定8月25日归还10000元结清,可是到了时间我资金没有跟上,没有还清,然后我们两个协商在9月5日还款,期间他让我又写了一张5000元借款的欠条,这5000元他说是罚款,如果到9月5号我没有归还的话,就会在之前的10000元之上再让我给5000元作为逾期罚款。我在9月5日还了他1000元,然后在9月8日又还了9500元,总计归还了10500元,拿回了那张10000元借款的欠条。现在他问我要另外5000元的所谓的罚款,请问那张欠条有没有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8-09-21 10: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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