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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边有个问题想问您,我在上班的地方是加盟店,然后之前上班本来是两个人

您好,这边有个问题想问您,我在上班的地方是加盟店,然后之前上班本来是两个人 您好,这边有个问题想问您,我在上班的地方是加盟店,然后之前上班本来是两个人,有时候甚至三个人上班的,现在突然就我一个人上班,老板娘也不招人,我现在想辞职,已经提了,但是还得再干一个月,刚好 我自己家也有事,就想着剩下的一个月就请假,但是老板娘说了以下的话。。。现在情况是这样,9/18和9/19两天去看病被视为请病假,需要出示二级以上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否则将视为事假/无故旷工。 关于你9.21-10.17的请假,共计请27天假:首先,是没有那么长事假请的,劳动法规定,事假一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超过5天需提前一周提出,介于你今天刚提出,予以驳回;若不来,也可,视作无故旷工,影响门店正常运作,作离职处理,按未出勤天数计算门店损失,赔偿27天里正常运作情况下的全部营业额。 另,签订合同第二十二条指出,未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离职,需提供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即6000元整。以上,请悉知。以上,已咨询律师,参考合同法、劳动法。有什么疑问,你可以提,我们再协商。 ,可以帮我看看嘛,我还得再上班 还是可以按照请假来,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8-09-2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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