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不满12岁儿童帮老师处理试卷时受伤,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不满12岁儿童帮老师处理试卷时受伤,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孩子受伤的是右手,四道伤口,缝了30多针,主要的伤口在肘关节处,尺神经两处被割断。医生介绍,尺神经受损,需要2-3个月甚至半年才知道恢复情况,而且不可能完全恢复。经过深入了解,与这起事故相关的因素中,以下情节已是不争的事实。
    1、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学校进行了一项海南省统一的综合科目的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老师在上面念答案,学生在下面抄答案。
    2、孩子考试完后本来应该放学回家或到学校食堂用餐,班主任留下几位同学批阅试卷,班主任随即离开教室,走之前并未告知学生试卷批阅后应该怎么处理。
    3、试卷批阅完成后,几位同学打算把试卷送给老师,时间已经过了下午五点半,教师办公室的门是锁住的。班主任已经回家吃饭,其他教师均不在场。
    4、同学们都知道,教室的窗子在关闭状态下是可以从外面扒开的,教师办公室的窗子与教室的窗子结构和质量是相同。以前有同学目睹过老师曾经以这种方式进入办公室,也听说过有同学以同样的方式进入教师办公室篡改过数学试卷。
    5、这几位同学担心试卷被篡改,或遗失,或损坏,这毕竟是省统一考试,与平时的测验不一样。这么重要的试卷不可能带走,也不可能随便放在教室里。
    6、为了保护好试卷,几位同学想把窗子推开,把试卷放入教师办公室。
    7、因孩子用力不当,把玻璃推碎,导致右手多处受伤并伤及尺神经。孩子有很强的责任心,其行为本身是应该肯定的,只是采取的手段和方法不可取。
    8、正常情况下,星期五应该是孩子们放学回家过周末的时间,但学校强行组织学生补课。正是在这样一个不该留在学校的周末下午的课余时间,让孩子们承担着她们不该承担的责任。
    9、平时家长们普遍反映,学校过于重视考试成绩,忽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对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不够。通常学生是晚上七点才上晚自习,但这个学期学校要求学生六点半就得到教室,过度紧张的学习使得老师和学生们的作息时间被打乱。
    孩子受伤后住院治疗12天,之后回家休养,至今发生的相关费用万余元,医疗保险报销2900元,商业保险尚未兑付,学校支付3000元(慰问金)。6月19号的海南省小学升初中统一考试,孩子不能正常参加这次小考,她现在连笔都握不稳。
    针对这起事故,我们需要法律专家解答以下问题:
    1、对于这起责任事故,学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或者说多大比例的责任?
    2、此类伤害是否可以要求学校赔偿精神损失?如果可以,赔偿多少比较合适?
    3、在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孩子升学的问题?是否可以将平时成绩作为孩子升的依据?
    以上问题希望得到法律专家的指点,本人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icksk……(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0-06-12 17: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