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一处房子,两个房东
一处房子,两个房东 您好,马律师:
我是山东淄博的,现在又一问题要想您咨询一下。
我是一名个体经营者,自从2004年租赁淄博某有限公司的房子,当时,法律意识淡薄,即没有看对方的房产证,也没有看对方的土地证,因为他们是单位改制的房子,办营业执照的时候,问他们要过,他们出具证明,说单位改制,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办出了营业执照。正常租用,经营中,也就没有管这些事情。可是,现在,自从2010年6月5日,另外一单位(某保养厂),给我们一纸声明,说这地方是他们单位的,限期让我们搬迁,还给我们停水、停电。找我们原来的房东,他们说,他们干扰你正常经营,你就打110,也不给我们退房租。
房子的问题,我从别人的交谈中,了解到:他们原来都是国有企业的员工,因为单位改制,制度混乱,现在我们的房东(淄博某有限公司)的法人是原来这片房子的法人,但是原来这片房子的那个单位早已经不存在了,但是,那个单位也没有注销,那个法人就一直掌握这那个单位的章等有关单位的东西,可是,现在给我们停水、停电的保养厂,是这片土地的土地证的合法持有者,现在我们这里停水,停电,我们自己私下协商接的与保养厂没有关系的人的电,保养厂也要给我们掐断。
请问,现在这种状况,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
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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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问题???(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0-06-12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