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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票对我公司有利吗?

举报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票对我公司有利吗? 请教诸位律师,我公司财务主管,为私吞一笔完全靠她的个人关系帮公司销售的一批货物款,在外私自找他人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让代开票公司和付款单位做了一份购销合同,付款单位按照合同支付支票,题头单位空白,财务主管手填了我公司名称,在我公司银行账户入账,但随之被其提走现金,这笔资金的进账出账,在我公司总明细账分类账和记账凭证中无任何显示。临近年底,我公司梳理未收的货款时发现这一事实,购货单位称,按照送货单和正规合同付出支票,是完全正规的,我公司的问题与其无关。(注:当时因为是她一手主导此事,我公司虽然出车辆出司机在外购买了货物送达付款单位,但是她本人现金购买,我公司并无太多证据显示,只有简单的记账,某月某日送货到某单位多少货物多少钱未收),我公司报案职务侵占,因无有力证据,未被公安机关受理,财务主管也逃跑掉了,完全失踪。现请问,此种情况下,按现有的证据,我公司可否向税务机关举报代开单位和她个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票面额8万元),如举报,因为最终支票走向是落到了我公司账号,因为没开发票没交税但实际得到了货款(虽然是表面上的后又被她私吞),我公司会不会被查处偷逃税款?国税稽查部门会否彻查我公司所有账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下午茶茶(北京)
提问时间:2012-12-2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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