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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一块荒山,现承包给人开发成光伏发电,开发前全村代表签字同意山是集体的可以开发

村里有一块荒山,现承包给人开发成光伏发电,开发前全村代表签字同意山是集体的可以开发 村里有一块荒山,现承包给人开发成光伏发电,开发前全村代表签字同意山是集体的可以开发,分承包金的时候发生纠纷,(全村三个队)2队联合.3队说没有1队的,现在村委会解决的方式是全村投票解决,这样1队必然没有2.3队人多,请问这样符合法律规定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fe、(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8-09-18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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