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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出纳,公司用我个人银行卡作为代收代付往来款的帐户,老板跑路公司解散了

我是公司出纳,公司用我个人银行卡作为代收代付往来款的帐户,老板跑路公司解散了 我是公司出纳,公司用我个人银行卡作为代收代付往来款的帐户,老板跑路公司解散了,现在有人起诉我和老板共同借款,对方手里没有借条,只有打款记录以及和老板的微信聊天记录。老板通过亲人转交给我一份只盖公章的公司证明,证明我当时银行卡给公司使用及该笔借款是公司业务往来款与我无关。这个证明法官会认可吗?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8-09-1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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