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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女方名下无子女,问生育问题

再婚时,女方名下无子女,问生育问题 女方现年33岁,婚内曾生育了一女,离婚时该女儿的抚养权已判归前夫。现在的丈夫48岁,婚内生有一女,离婚时女儿22岁已经独立和成年,故不存在该女儿抚养问题。现这两人走到一起结婚,因女方名下并无子女,可否要得生育指标生一孩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gcx(四川)
提问时间:2012-12-24 10:5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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