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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垦荒山开展种植业,在使用期限内国家是否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开垦荒山开展种植业,在使用期限内国家是否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问在使用期限内,国家是否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东北黑木耳(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12-23 17: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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