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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应届生 上个月在广州花都区附近租了个小房子当初和房

你好 我是应届生 上个月在广州花都区附近租了个小房子当初和房 你好  我是应届生  上个月在广州花都区附近租了个小房子当初和房东说好月底发了工资就把剩下的压金交齐  可是到了月底我才发现公司要压一个月的工资使我很头疼  所以又和房东协调了一下先交三分之一的押金   可在入住了不到一个月时间我因为工作需要外出三天  走前没有和房东打招呼  房东发现我不在说都没和我说一声就把房子租给了别人还把我的物品全部丢了  我去向房东要取赔偿经济损失费 可房东表示不愿意赔偿全部损失并切用脏话说我那些衣服物品都是垃圾  那里边还有我家人的一些物品。
   虽然损失的不大才几百块钱  但是我还是想把属于我的东西拿回来。我该怎么办!希望律师可以帮助我度过这个难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窝嚯嚯(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09-14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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