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是好?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吗?
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是好?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吗? 2004年我姐夫有幢老宅要改建为小套房,每套面积约95平方,当时因姐夫缺少资金无能力改建,两姨夫又是最好的朋友,所以姐夫就把四至五层以10万元卖给我,于2004年12月20日双方签订卖屋契约一份,因这是集体土地房屋(当初不知道集体土地房屋非农业户口不可以交易),每套房屋无法分割产权,整座楼只好用姐夫一人署名,因为是亲戚加朋友关系,我也就没有当一回事,花了20多万钱装修好房子后就把一家人的户口迁入本屋中,还办理了独立门牌和水电帐户,一直住到2018年。事隔多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多年来因资金紧缺,姐夫欠债累累,2016年用房产证向村镇银行办理抵押贷款35万元,他声称这整座楼都是他一人的,并怂恿妺夫说谎签字(说我们是租在四楼的租客)。当时我老公并不想签署,但是姐夫又劝说:“我只贷款35万元,难道我这1-3层的房子连35万元都不值吗?你放心,签了没有关系,凭我们的关系难道我会连累你吗?”我老公是个软心肠的人,经不起诱导就签下字据。真是后悔莫及,如今姐夫的抵押贷款无能力偿还,银行要向法院起诉拍卖整座房子,我们真是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辩。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是好?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吗?还是提交执行异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fj889……(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8-09-14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