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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赡养老人

关于赡养老人 老人有两儿两女,身体硬朗时一直在小儿子家居住。也因为曾经逼迫小儿子立下字据说得让老人在小儿子家住到老。所以也就一直心安理得的住着。可现在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了。还应该在小儿子家住着吗?其他子女就没有义务接走赡养吗?那被迫立的字据有法律效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谢1224(山西-晋城)
提问时间:2012-12-23 10:14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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