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此情况下可以定性为诈骗罪吗?
此情况下可以定性为诈骗罪吗? 多次虚构事实真相,以有订单有项目可以赚钱为诱饵,以自已没钱为借口,从我处先后骗得8万多元以及货物款,为了掩盖其诈骗罪的行为并逃避法律的制裁,便写了一张7.9万元的借条,也是为了搪塞我追讨,期间我多次催要,他都以没钱为借口,未还分文,故意不退回骗我的钱,并无真实的还款意图
请问此情况下,有写借条,但是故意不还钱,构成诈骗罪吗?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拿回我的钱,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ynq(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6-12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