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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企业一名职工,7月5日开始休产假至10月10日产假为98天

:律师你好,我是企业一名职工,7月5日开始休产假至10月10日产假为98天 :律师你好,我是企业一名职工,7月5日开始休产假至10月10日产假为98天,由于企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产假提前一月回企业上班可以回原部门工作,我在9月3日去用人单位递交了回原部门工作的申请,部门领导在没于我写上的情况下把我调离了原部门,并取消了我的产假要求回用人单位上班,请问我可以拒绝吗?企业能不能以旷工的名义把我开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8-09-11 16:2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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