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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A、B2人共同接手x商铺,钱款当时分别转至店铺原
5月24日,A、B2人共同接手x商铺,钱款当时分别转至店铺原 5月24日,A、B2人共同接手x商铺,钱款当时分别转至店铺原经营者xx夫妻支付宝和微信(B共支付28000元,有支付凭证)。后因A不让B继续参与店铺经营,欲把当初B的投资作为借款,经协商后签写欠条一份(现B持有该原件)。欠条说明6.18日24点之前还款1.4万(已按期还款),剩余1.4万于9.11日之前全部还清。如未能在期限内还清,A转让店铺还清欠款。现欠条时间已到,A说无钱还款,店铺已经贴了转让告示,说转出去才能还钱,否则无钱归还,但因转让店铺时间是个未知数,B提出到期未能还款停止店铺经营直至还清为止,若想继续经营便按市场行情支付利息,A不同意,现因B需要用钱,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协助强制还款。如上所述,此欠条是否对B有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9-11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