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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17年我司委托经办人小何(非我司员工)办理吉祥手机卡号业务
你好 律师,17年我司委托经办人小何(非我司员工)办理吉祥手机卡号业务 你好 律师,17年我司委托经办人小何(非我司员工)办理吉祥手机卡号业务,所用的申请材料都是我方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办卡时所缴纳的12000元的费用和每月所缴纳的话费都有我公司支付,但是在最后领取手机卡时因我司员工为外地人员,无法办理该业务,所以经办人小何就找了他的一位朋友(非公司人员)小贾的身分证办理了该手机卡的开卡业务。17年8月至18年7月都是我司工作人员在使用该手机卡,18年7月中旬因为小何和小贾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小贾就在电信营业厅重新办理了该卡占为已有,我方多次催要无果,小贾提出条件为替小何还款后才愿意把卡还给我方,请问我方要怎么做来保护我方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中和融 高剑(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8-09-10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