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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2018年一月份发生的,当时我在上学,17周岁。当时因为要还别人钱
事情是2018年一月份发生的,当时我在上学,17周岁。当时因为要还别人钱 事情是2018年一月份发生的,当时我在上学,17周岁。当时因为要还别人钱,我打电话给我一个朋友让他把被害人叫了出来,然后我另外三个朋友实施了抢劫。由于我认识被害人,我就回避了。没去。然后俩个人动了手 ,抢了一部手机,价值俩千。把受害人轻伤,第二天我们就去自首了,然后被送到看守所关了20天,监视居住出来的。我们几个家长赔偿了对方医药费俩万多,但对方要我们赔偿15万才写谅解书,几个家长都不太愿意。就一直没有拿到。另外四个人当时都是16周岁,我17周岁,都是在校学生,第一次。我上网查了一些资料,觉得他们几个人可能都会判缓,我会被认为主犯,所以很担心。我这个情况判缓的可能性大不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
提问时间:2018-09-10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