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感情破裂想离婚老公名下有处房子是婚后他母亲赠与他的请问
你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属于个人财产
属于个人财产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详细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若登记在你老公名下,是属于你老公个人财产。
如何确定只赠与你丈夫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是他母亲明确说只赠与她自己一人的么,有什么证据么,若没,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是否明确表示赠与给他个人的?如果是就属于他个人财产,反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