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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
建筑纠纷
建筑纠纷 东方公司(发)和阳光公司(建)订立合同,工期六个月,施工过程中遇洪水工程中断,阳光公司虽加紧施工,仍未完工,因水灾导致设备损坏,停工管理导致费用增加,工程完工后,东方公司拒绝支付因水灾增加的费用,并要求追究阳光公司逾期交工责任,双方发生分歧,诉至法院吗,问:此纠纷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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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WJN_fo……(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2-2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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