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小汽车靠边停车上人,被电瓶车追尾,电瓶车主受伤。
小汽车靠边停车上人,被电瓶车追尾,电瓶车主受伤。 本人为小汽车驾驶人,在非禁停路段靠边停车上人,车身离边约1.5米,车身有一点偏,停车上人约10秒左右,被后方驶来的电瓶车追尾,电瓶车主摔倒受伤,因第一次出现交通事故,过分紧张伤员受伤情况,待伤员精神稳定后询问伤员受伤并不严重后,便驾驶事故车带伤员去进行救治,未第一时间报警备案和照相留存第一事故现场,救治过程中伤员表示身体有不适,才报警报保险备案。该路段经证实高清未被启用,但有环卫工人当时在工作作业全程目睹事故过程,可以证明,本人已停稳汽车上人时被电瓶车追尾。目前办事交警初步预判我破坏事故现场,电瓶车有伤亡,付全责,患者因住院费问题,要求我方垫付,才住院,导致事故发生后一天才进行住院治疗,目前伤员正在医院治疗。对方利用我撤离事故现场恐吓我不垫钱就把事闹大,甚至威胁让我保险也报不成。请问这种情况的交通事故我会被划分多少责任,保险公司是否会因我救治伤员破坏第一事故现场而拒绝理赔,后续我如何处理较为妥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尹秋超(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8-09-06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