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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于2018年6月7号晚上与人发生口角,后对方多人殴打我弟弟
我弟弟于2018年6月7号晚上与人发生口角,后对方多人殴打我弟弟 我弟弟于2018年6月7号晚上与人发生口角,后对方多人殴打我弟弟,其中三人持刀,叫我弟弟捅伤,现已构成轻伤害,可是持刀者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能提起刑事诉讼,派出所又将刑事案件转为治安团伙斗殴,我家现在已经花了两万左右的医疗费,每次去派出所都让我们回家等,我想知道这样的案件我能对其进行刑事诉讼吗?持刀行凶的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8-09-06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