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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再就业发生的劳务纠纷怎么办

退休人员再就业发生的劳务纠纷怎么办 我是退休人员,重新在一家公司找到工作,因我签的合同是会计岗位,但公司没有出纳。领导让我既当会计又当出纳,说尽快招出纳,结果哄骗拖延我干了4个月出纳工作,公司才招到出纳。而我的薪酬却按会计工作在支付,没有补偿我多干的出纳工作薪酬。现在我已离职,想讨要这部分出纳工资。请问找政府哪个部门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二月春风5(四川)
提问时间:2018-09-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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