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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老人骑电瓶车撞路边汽车,我的车子由于离的近被当做次要责任人收到传票

老人骑电瓶车撞路边汽车,我的车子由于离的近被当做次要责任人收到传票 事发经过,一老人骑着电瓶车(超速)撞到了马路边停着的A车(无人),重伤。我和同事的两部车停在A车后面,(三辆车是沿路边一字排开的关系),并且与A车还隔着一个小区出入口。交警将我们也列为了次要责任人,被被告一并起诉,现在已收到传票。
我认为老人撞的不是我的车,我的车和A车之间还隔着小区出入口,相距8米左右,不存在遮挡视线的关系。也不是造成老人撞向A车的直接原因,应该无责,顶多算个违停。
不知道应该如何诉辩,法院给不给我们诉辩的机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ensu……(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8-09-0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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